返工慘過坐監 打工仔職場「十誡」

職場

發布時間: 2015/08/03 11:30

最後更新: 2015/08/03 17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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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瘋傳有公司通告要求倉務員工作時不可用手機,連上廁所時間及次數也諸多限制,被網民批不人道。

有關通告聲稱,為提高工作效率,向倉務員提出多項規定,包括工作時不可接聽電話及覆短訊,如超過3次可被「炒魷魚」,公司不作賠償。豁免情況也有限制,「家人找你有急事,就可以接電話,只限一次」。

TOPick 小編根據有關通告,綜合了工作「十誡」: 

1. 工作時間不可接聽手提電話

2. 不可回覆手機訊息

3. 家人有急事致電,只可接電話一次

4. 發現3次(講電話),視為不尊重公司規則,公司有權辭退員工,但不作賠償

5. 要求員工去洗手間需口頭申請

6. 中午飯前只可去兩次洗手間

7. 下午不可去廁所超過兩次

8. 去廁所總時間每日不可超過15分鐘

9. 等候執貨期間,要站出文員通道,要讓他人見到,否則曠工論,公司會直接扣工資

10. 不可談天說地,不可擅自聊天 

規條引起譁然,有網民形容「返工慘過坐監」。另有人質疑該公司出價多少請倉務員,又有人估計因有人不自律主管才出下策。

有社福機構禁止員工閒聊

職工盟培訓中心課程發展副經理譚健忠指,曾有社福機構要求員工工作時不可與同事閒聊,

即使坐隔籬,也要用電郵及內聯網溝通!

他指,多年前曾有商場廁所外判公司,要求清潔工工作時不可飲水及閒聊,否則會被扣薪。「經工會向商場反映,商場發展商認為不合理,遂要求外判公司取消規定。」

譚又指,倉務工作屬勞動性、難吸引年輕人入行,規條繁多、苛刻,或增加人力成本。

設立令人反感規條,變相逼人走,吃虧的最終是僱主!

而規矩設得太細緻,主管執行時常跟下屬起磨擦,有損團隊和諧。他建議若發現有個別員工偷懶,應個別訓話。

(相片來源:YouTube 影片截圖)

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鄧良順指,服務性行業較多設「不可打電話及發信息」規定。「工作時常查看手機,除影響工作效率,亦有損公司形象。」他提醒員工應和朋友或家人表達,工作時不便使用電話,以免影響工作表現。

僱員同意條款 便具法律效力

對於通告指若員工超過3次用手機,會被辭退及不獲賠償,此舉有否違反勞工法例?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,若僱員同意並已簽署僱傭合約,當中的條款無論合不合理,都有法律效力。

而公司通告則是僱傭合約修訂,若員工對條款不滿,則可選擇辭職。員工若違反合約條款,被公司即時辭退,公司可給予一個月通知,或發放一個月薪金的代通知金。

周綺萍認為,員工因上班時接聽私人電話遭辭退的情況很罕見。若僱傭合約清楚寫明規定,譬如不可洩露公司機密,員工違反則有機會被辭退。譚健忠則說,除非員工慣常疏於職守,僱主發現問題應發警告信,起碼讓對方知悉問題及有改正機會。